問題: 您好!這里有個報告書的項目,環評報告書已經審批了,但計劃施工有以下兩點和環評不符:1、噴粉柜有六個,環評批的是每個風量12000m3/h,但工人反應風量不夠大,計劃改為四個噴粉柜風量為23000m3/h,兩個風量還是12000m3/h。2、排放口位置計劃要改變,與環評的排放口位置偏差20米,但還是和環評一樣是同一個車間內,位置改變后距離敏感點更遠了。請問,以上兩點和環評不符會不會影響驗收?謝謝解答!
您好!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等的規定,建設項目獲批后,其性質、規模、地點、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等發生重大變動的,應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。建議企業結合周圍環境、環境敏感點及污染防治措施等變化情況,綜合評估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。若項目變動未導致不利環境影響加重,則可納入竣工環保驗收管理,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有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。 問題: 您好!如果在現有的工廠內找一個地方建設一個新危廢倉,是否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,或者是否需要辦理環保審批?
您好!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第180項“倉儲(不含油庫、氣庫、煤炭儲存”中“有毒、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、物流配送項目”或第100項“危險廢物(含醫療廢物)利用及處置”中“其他”類別,此類項目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。鑒于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由生態環境部制定并負責解釋。